乐队经营攻略:如何合理分配非创作成员的收入以防撕逼
乐队“The Slants”
许多乐队都有一个主要作曲者或是作曲“组合”,这个原型出现得很早——如 Jagger/Richards,Lennon/McCartney等等——并且保留到了今天。不论是由曲作者个人还是“团队”创作出构成歌曲版权的元素,乐队里总是有其他成员是不享有歌曲版权的。
只有创作者会被自动授予与版权相关的权利
当原创旋律和歌词以实体形式“固定”下来(例如被写下或录音),版权拥有者会立刻被授予六种权利,从这些权利中又产生了在音乐业务中的盈利能力。
不论歌曲是被下载,在流媒体上播放,被用在电影中,或者以其他多种方式被使用,只有创作者会取得版权带来的报酬。所以,如果吉他手和主唱写了一首歌,并且这首歌被电视节目采用,从影音重制权利金中(还有相应的版税;例如公开演出版税,如果该节目被播送的话)获得收入的是吉他手和主唱。鼓手、贝斯手以及其他任何成员将不会看到这笔钱。完毕。
乐队成员们也许不理解围绕版权产生的权利和从歌曲的多种使用方式中产生的收入,他们经常认为乐队所有收入都应该进行分配。
如果他们和厂牌签署过录制协议,那么对于现场演出的收入和艺术家的潜在收入,这个想法也许是对的;但涉及不出自他们之手的歌曲版权所获的收入,这种观点是严重错误的。
100%准确地说,只有歌曲的创作者(即所有者)能得到使用歌曲的版税,非创作者不能。
为何那些只有一部分成员写歌的乐队会出现问题
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拥有单独创作者的乐队在处于只靠现场演出赚钱的事业早期时,每个成员平分收入。之后使每个人欣喜的是,乐队势头上升,厂牌发行了唱片,电视节目使用了一首歌,电台开始播放单曲……但突然之间创作者开始收到报酬,而其他成员没有。
举例子说,当歌曲以唱片或下载形式被发行时,只有创作者会得到一笔“机械灌录版税”;当歌曲被电视节目或电影采用,创作者会得到一笔“影音重制权利金”;当歌曲被地面电台播放(非卫星和网络途径),只有创作者能得到“演出版税”。
创作者不久之后就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和车,然而其他成员仍然搭乘公交,住在家中。这在乐队中制造了明显的紧张气氛,通常会引致以下两种消极情况之一:1.乐队解散; 2.创作者将自己的版权分出一定比例给其他成员。
通过乐队内部协议来避免问题
避免这两种消极情况的方法:一份乐队内部协议。
简而言之,这种协议在诸如描绘决策过程等事情中,规定了所有收入的分配,包括了歌曲创作者的版权使用收入。
这能够以很多方式实现,然而效果最好的办法是制订一份能够让包括非创作者在内的乐队全成员分享各种来源收入的协议。如果任何一位非创作者离开乐队,他们将失去所有未来的收入——包括版权收入。
以这种方式,两个有益的结果会出现:
1. 乐队的组合更长久,因为有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2. 创作者不必分割他的版权;他/她要做的只是分割版权收益。
为什么不建议分割版权?简而言之,要尽可能避免联合创作者的出现。人们经常通过授予非创作者创作名誉来分割版权,往往因为此产生了关于版权收入的无尽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非创作者离开了该乐队,他仍然会获得版权带来的收入……永远!这种做法对于维持乐队稳定毫无益处,而且使得未来的版权分配困难得多(你能分的更少了)。
结论
虽然内部协议还包含许多其它内容(你必须咨询律师,让他为你拟出草案),但协议的重心一定是乐队成员的收入分配策略,不论他们是否创作者。这种做法能够激励乐队继续待在一起,同时假如成员退出不再对乐队做出贡献,他/她并不会继续分得版权收入。
作者简介
George Howard是Rykodisc的前董事长,他目前为大量的娱乐或非娱乐公司和个体作顾问。另外,他是 Artists House Music的首席编辑,兼新奥尔良Loyola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教授和驻校执行官。推特账号:twitter.com/gah650
原文来源:Tunecore
原文作者:George Howard
原文编译:Oukman
转载来源:音乐人攻略
采编整理:拨片网 Lily
lily 2014/02/28 0 问答